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校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扎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经省教育厅批准,现就学生返校和新生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校(报到)时间安排
9月16日,2021级学生返校;9月17日,2020级学生返校;9月18日,2022级新生到校报到。
二、返校(报到)要求
(一)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或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健康码与个人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48小时内个人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暂不返校。
(二)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其他人员接触,避免聚集。
(三)所有可返校学生进校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经扫码、测温、查验行程码、陕西健康码正常后方可进校。
三、其他要求
(一)返校后7天内实行静态管理,开展线上教学,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工家校两点一线出行。
(二)返校后7天内不堂食,不军训,不举办大型会议等聚集性活动。
(三)返校后第1、2、3、5、7天分别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四)学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专班“一办九组”和有关部门根据《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见附件)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五)相关部门做好学生返校和新生报到各项准备工作。
(六)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返校(报到)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开学时间及返校前准备
(一)开学时间:2022年9月16—18日
2022年秋季开学落实学生错时错峰返校,具体安排为:
9月16日,2021级学生返校;9月17日,2020级学生返校;
9月18日,2022级新生到校报到。
(二)返校前准备
1.9月9日,向学生发布《开学须知》,告知学生开学时间、开学前个人准备、返校途中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暂不返校情形。(责任部门:学生工作组)
2.自9月9日起,精准摸排开学前学生及共同居住人连续7天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建立管理台账。(责任部门:各系)
3.自9月9日起,对开学返校的教职员工、各类服务保障人员,要精准摸排开学前连续7天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各部门负责摸排返校教职工及同住人员开学信息;后勤处负责摸排在校从事服务工作的保洁、餐饮、绿化人员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信息;保卫处负责摸排安保人员信息;学生处负责摸排宿管人员信息。各部门要确保做到全院师生员工信息摸排全覆盖,所掌握信息及时上报防疫办。
4.彻底整治环境。9月14日前,组织物业公司全面整治校园卫生环境,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警体馆和公共卫生场所进行彻底卫生清洁消毒。(责任部门:应急保障组)
5.统计暂不返校的师生。师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返校:
(1)处在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的或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县(区)旅居史的;
(2)健康码与个人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3)48小时内个人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
6.师生员工返校后出发地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区的或所在县(区)出现中高风险区的,及时向防疫办报备,做好核酸检测。(责任部门:各部门)
7.防疫保障。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隔离房间准备。(责任部门:防疫办)
二、开学时防控措施
(一)师生返校由西门进入。开学前一天,学院在西校门外放置行李消毒处、体温测试点、一米线标识、健康码和行程码标识等。(责任部门:安全保障组)
(二)开学当天,在西门外安排专人逐一检查师生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个人健康码和行程码,查看体温测量结果,消杀行李。(责任部门:安全保障组)
(三)对出现红码、黄码或体温异常的学生,由防疫办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校外无关人员及学生报到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校。(责任部门:安全保障组)
(五)学生不得在学校规定的返校时间之前返校。(责任部门:各系)
三、开学后防控及管理
(一)校内管理安排
1.门禁管理。开学后一周内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学生非必要不出校,严格门禁管理,实行人车分流,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得入校,配送物资车辆需在校门外消毒后,再转运进校。(责任部门:安全保障组)
2.教学管理。开学后一周内实行线上教学,学生按照教学安排在宿舍线上学习,教务处做好教学质量监督,各系做好学生教学管理。(责任部门:教学工作组)
3.校内活动。开学后一周内,不组织集中军训,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等聚集性活动。(责任部门:综合协调组)
4.学生就餐。开学后一周内不安排学生堂食,由各系组织每宿舍一名学生在食堂购餐。要加强常态化食堂卫生管理,食堂餐桌安装隔离板,领餐排队等候落实一米线安全距离。食堂餐饮工作人员操作一律佩戴口罩。认真查验就餐、清洁消毒等食堂卫生管理台账。学生领餐时应佩戴口罩,自觉排队,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责任部门:防疫办、各系)
5.晚就寝。晚熄灯号后,各系加强学生晚就寝检查,学生非因患病,不得离开公寓楼。学生进出公寓必须出示学生证,公寓管理人员做好记录。(责任部门:学生工作组)
6.请销假。学生因病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卫生所初检按要求就医。学生病愈销假时,须持相关医院诊断证明,经卫生所审核备案后方可复课。封闭管理期间,学生因事请假,不予批准。(责任部门:学生工作组)
7.值班备勤。开学后一周内,全体辅导员在校值班。加强总值班室和学院值班备勤督导检查。(责任部门:学生工作组、综合协调组)
8.公寓管理。学生公寓落实门禁制度,门禁期间学生因故进入公寓须持请假条和学生证,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入内。严禁外人进入公寓。(责任部门:学生工作组)
9.课余生活。各系要提前谋划,合理安排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和周末活动。学生在课余期间严禁聚餐、聚集。(责任部门:学生工作组)
10.违纪处理。学生故意违反学院疫情防控要求和管理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责任部门:学生工作组)
(二)疫情防控安排
1.开学报到。学生进入校园后,不得在校园内聚集逗留,快速进入宿舍。各系组织学生通过线上集合点名、召开主题班会等方式,掌握学生返校情况和思想状况。(责任部门:各系)
2.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师生返校后组织在第1、2、3、5、7天分别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责任部门:防疫办)
3.体温监测。学生体温监测实行线上每日打卡制,各系建立学生体温监测台账。对体温异常者做好登记并第一时间报告卫生所,卫生所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责任部门:防疫办、各系)
4.室内通风。学生宿舍和教室实行卫生值日负责制。值日生每日负责保持室内干净,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开窗通风。(责任部门:各系)
5.重点场所消毒。物业公司、公寓管理人员开学前提前三天对公寓进行消杀,开学后对学生公寓、教学楼和公共区域每天消毒2次,定期对学生宿舍地面消毒并做好记录。(责任部门:防疫办、学生工作组)
6.佩戴口罩。师生在校内公共场所活动时一律佩戴口罩。
7.个人卫生。师生个人必须养成随时洗手的习惯,在公共卫生间配备洗手液。(责任部门:应急保障组)
8.学生因病缺勤管理。对于因病缺勤、缺课的学生,辅导员必须第一时间详细掌握缺勤、缺课原因,配合卫生所做好病因追踪工作。区队干部负责做好学生缺勤、早退、请假记录,上课教师、学生、辅导员如发现有同学出现可疑症状,要立刻向学院卫生所报告。(责任部门:各系)
9.加强人员分类管理。校内施工现场实行闭环管理,避免院外施工人员与院内师生交叉,施工人员不得在学生食堂就餐。
(三)健康教育安排
1.落实健康教育。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培训。(责任部门:防疫办)
2.做好新生疫苗接种工作。2022级新生报到后,各系组织摸排统计学生疫苗接种情况,防疫办负责组织完成新生新冠疫苗接种。(责任部门:防疫办、学生工作组)
四、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一)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或其他学生发现身边同学有疑似感染症状,必须立即报告辅导员,并按规定前往定点医院及时就医。学生就医过程中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责任部门:学生工作组、各系)
(二)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防疫办应当立即向辖区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责任部门:防疫办)
(三)各系要安排专人负责与隔离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责任部门:各系)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时做好被隔离学生和其他有需求学生心理咨询与服务工作。(责任部门:学生处、各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