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车辆登记人所属或归口管理部门统计)
一、超速车辆1车2辆次(车速30km/h以上)
后勤处1车2辆次:公务车辆4月15日09:57(35km/h)、4月15日15:20(31km/h)。
二、违规违停车辆4车5辆次
1.基础部1车2辆次:教工车辆(车牌号略)分别于4月8日、10日在警体馆北侧两次违停。
2.后勤处5车5辆次:餐厅经营户车辆((车牌号略))4月11日在生活服务中心西侧违停。
3.教务处1车1辆次:教工车辆((车牌号略))4月15日在南门逆行出校。
4.司法系1车1辆次:教工车辆((车牌号略))4月17日在图书馆南侧违停。
三、处罚
(一)超速30km/h以上公务车辆由其管理部门批评教育、加强管理。
(二)通报的其他违规违停车辆由所属部门批评教育。
四、警示
现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要求:车辆超速30km/h以上1次或本学期违停累计3次以上的将给予其名下所有车辆限制一周进入校园的处罚;车辆累计超速30km/h以上2次或本学期违停累计5次以上的,给予其名下所有车辆限制本学期进入校园的处罚;其他违规车辆视情节给予处罚。
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校园交通安全,加强所属教职工或管理的校园从业人员以及前来部门办事车辆的教育提醒,要求其在校园内严格遵守学限速行驶规定,有序停放,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秩序。保卫处部门网站工作动态将持续曝光部门超速违停车辆信息。请教职员工共同监督!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