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车辆登记人所属或归口管理部门统计)
一、超速车辆5车5辆次(车速30km/h以上)
1.后勤处4车4辆次:后勤施工车辆(车牌号略)11月4日01:55(31km/h),公务车辆(车牌号略)11月8日09:03(45km/h),食堂经营户车辆(车牌号略)11月10日17:05(33km/h),公务车辆(车牌号略)11月10日23:58(33km/h)。
2.法律系1车1辆次:教工车辆(车牌号略)11月10日16:44(33km/h)。
二、违停违规车辆0车0辆次
三、处罚
(一)对后勤施工车辆(车牌号略)、食堂经营户车辆(车牌号略)、法律系教工车辆(车牌号略)给予限制一周进入校园处罚,处罚期满填写《机动车校园安全行驶承诺书》(保卫处网站“资料下载”栏内下载),所属部门负责人审签后,报保卫处备案恢复权限。
(二)通报的其他违规车辆此次由所在部门批评教育。
四、警示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要求:通报车辆超速30km/h以上1次或本学期违停累计3次以上的将给予其名下所有车辆限制一周进入校园的处罚;车辆累计超速30km/h以上2次或本学期违停累计5次以上的,给予其名下所有车辆限制本学期进入校园的处罚;逆行进出校门车辆按超速行为处罚;其他违规车辆视情节给予处罚。
请各部门尤其本周有违规行为的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校园交通安全,加强所属教职工或管理的校园从业人员以及前来部门办事车辆的教育提醒,要求其在校园内严格遵守学校交通安全规定,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秩序。保卫处部门网站工作动态将持续曝光部门超速违停违规车辆信息。请教职员工共同监督,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