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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保卫处 发布日期:2022-04-05
姓名
班级
学号
考核评价项目
考核标准
得分
实习态度和表现
(30分)
服从劳动教育安排;遵守劳动教育纪律;按劳动教育计划和劳动教育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劳动教育任务;能与带队教师或劳动教育部门(保卫部门)指导教师经常进行主动联系和沟通。带队教师根据上述要求酌情评分。
劳动教育日志
(35分)
每日要认真填写劳动教育日志,每缺1次扣除当天分值(当天分值=劳动教育天数/60);每天的劳动教育日志应包含劳动教育内容、任务完成情况、组织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的掌握及收获体会等内容,书写内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由带队教师酌情扣分。
劳动教育总结报告
劳动教育总结报告应包括劳动教育内容、任务完成情况、组织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技能的掌握及收获体会、对学校的建议等,不少于800字。
结果评价成绩
带队教师
(签字)
教研室主任
所在系部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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